生科党〔2013〕13号
公司各部门: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151cc关于开展2013年度考核与评优工作的通知》(浙理工人〔2013〕32号),按照《太阳成集团tyc151cc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浙理工党﹝2013﹞33号)和《太阳成集团tyc151cc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浙理工党﹝2013﹞35号)有关考核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现将本年度考核与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1、教职工年度考核与评优的内容参照《太阳成集团tyc151cc教职工考核办法》(浙理工党﹝2013﹞33号文件)执行;各类奖教金的评选按有关通知要求实施。
2、推荐名额(注:“不包含中层干部”系该项中层干部由组织部推荐)
类别 | 比例 | 推荐数 | 备注 |
个人考核优秀 | 15% | 11 | 不包含中层干部 |
校先进工作者 | 3% | 2 | 不包含中层干部 |
校三育人先进个人 | 3% | 2 | 不包含中层干部 |
“金富春”奖教金 | 金富春教育功勋奖 | | 1 | |
金富春优秀教学奖 | | 1 | |
金富春师德师风奖 | | 1 | |
健盛奖教金 | 先进个人 | | 1 | 不包含中层干部 |
华鼎教育基金奖教金 | | 1 | 不包含中层干部 |
二、 组织工作
公司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王伟、梁宗锁任组长,成员由孔祥东、刘立丽、吕旻、吕正兵、徐涛、盛清、楼玉兰等同志组成,负责全院的年度考核与评优工作。
三、考评程序
公司考评的程序参照《太阳成集团tyc151cc教职工考核办法》和各类奖教金的评选通知要求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1、 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填写教职工考核表。教职工对于评优、评奖可提出个人自荐。
2、 公司各学科组、实验中心、办公室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提出本部门教职工年度基本素质考核、年度业绩考核和年度考核等级鉴定意见,推荐本部门个人考核优秀教职工,并面向全院范围推荐校先进工作者、校三育人先进个人(在学院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提出2013年度个人考核优秀教职工名单后组织推荐)和各类奖教金推荐对象。
3、 公司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在各部门初评和推荐(其中评奖同时接受个人自荐)基础上,对被考核人进行全面考核,提出考核等级意见和评优、评奖名单。
4、 公示考核等级意见和评优、评奖推荐意见。
5、 上报考核等级意见和评优、评奖推荐意见。
四、有关要求
1、遵循以德为先、分类考核、注重实绩、公平公正、简洁合理的基本原则。
2、突出业绩导向,按照《浙江理工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太阳成集团tyc151cc关于开展2013年度考核与评优工作的通知》和各类奖教金评选通知中有关考核内容、考核等级与标准以及评审条件的要求,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和评优、评奖。
重点考核教职工的师德表现和工作表现,重点考核教职工完成所聘岗位规定工作职责和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情况。组织评优、评奖对象推荐要注重工作实绩,体现贡献率;其中,专业技术岗位教学工作量应满足相应岗位年度要求,且科研工作量应列全院前列。
3、适当体现公益奉献,在满足优秀基本条件(年度基本素质考核合格,其他业绩高于合格等级标准)下,对于经常积极主动参与学院日常管理、服务和阶段性重要任务,默默奉献但无法体现工作量和个人业绩的教职工可适当倾斜。
4、适当体现集体与个人相结合,对于完成公司提出的年度目标情况突出的学科组,在评优、评奖时在同等条件下对于相应学科组成员可给予适当倾斜。
5、确保公开、透明;各部门初评要充分尊重教职工意见,组织集体评议和推荐;公司考评领导小组吸收集团在学院聘请的特邀监察员为成员,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进行票决并面向全院公示结果。
五、其他说明
1、公司2013年度考核与评优工作进程请见附件一。
2、各部门个人考核等级优秀推荐名额请见附件二,本年度业绩突出(超过年度目标要求)的学科组可额外申报一个,学院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在各部门推荐基础上全院打通考评,最终考评名额比例不以部门为单位。
4、各部门推荐对象中符合学校《教职工考核办法》规定的“优秀”等级而未评定为校优且业绩突出者确定为院级优秀。
5、对于考核等级意见为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各部门应在考核等级汇总表备注栏简要说明理由和原因。
6、2013年度参加考核人员名单(不含由学校考核的中层干部)请见附件三。
7、本通知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通知内容若与上级文件不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件:
1、2013年度考核与评优工作进程表;
2、公司各部门个人考核等级优秀推荐名额;
3、考核人员名单(不含由学校考核的中层干部);
4、教职工考核等级汇总表。
2013年12月23日
报:
发:公司各部门
浙江理工老员工命科学学院办公室 2013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