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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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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13-01-18  浏览人数:

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70号)文件,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以“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签约派出。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

二、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具体选派类别、申报条件、留学期限及资助内容详见《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各出国留学具体项目的详细情况已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上公布,相关文件、材料均可在国家留学网下载。

进入方式:http://www.csc.edu.cn/→出国留学→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指南。

三、重点选派领域:为加强选派工作的针对性,充分发挥国家留学基金的效益,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重点选派《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详见《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四、申请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及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1-3月20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20-4月5

五、工作安排及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部)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确定一位院领导及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同行专家指导申报教师准备申报,协助申报教师完成研修目的、研究课题及研修计划等相关内容的论证及材料组织工作,确保推荐质量。

2、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访学项目重点推行以科研项目和研究课题为依托的选拔办法,重点支持团队分批次的选派形式派出,请各学院(部)结合学院实际,重点推荐团队组团申报出国研究项目。

3、请教师个人网上报名,学院(部)审核。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及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书面申请材料请于312交人事处团队科;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请于329交人事处团队科(材料按“应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和次序整理成册,一式2份)。《单位推荐意见》需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电子版发至gwpr@zstu.edu.cn。学校审核推荐后报教育厅,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说明。

(一)关于部分项目的说明

1、允许不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在职人员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研究生。

2、“艺术类人才培养项目”今年已面向公司教师开放,请符合条件的各位老师积极报名参加选拔。

3、为了使广大教师有更多的出国机会,经过了解,建议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教师申报各类项目中的专项项目:

1)建议数学、物理专业符合高级研究学者条件的优秀教师积极踊跃申报“杰出青年高级研究学者赴国外研修数学物理项目”;其他符合申报高级研究学者条件的教师也踊跃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

2)建议符合申报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的教师,还应首选“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中的专项国别项目。

3)建议年轻教师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申报“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并提前与外方教授取得联系为录取后的派出提前做好准备。

(二)申报准备工作的注意事项

1、优先推荐获得国外邀请函和外语水平合格人员。

2、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应首先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本通知)和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即教育厅合作项目20134月开始选拔,通知另发)。如未被录取,才可继续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公司为20139月第二批选拔)。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和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3、根据以往经验,提交较集中的时间为开学后,届时网络将十分拥堵,建议各位推荐人选能提前熟悉系统、提前组织上报材料,尤其是提前制定目标明确、合理可行的“研修计划”。

联系人:许联 联系电话:86843675

人事处

2013.1.18

相关链接:http://rsc.zstu.edu.cn/Art/Art_49/Art_49_514.aspx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310日前将相关材料交院办。

公司办公室

201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