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内部网   |  返回旧版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家库备选专家的通知

发表于:2013-01-16  浏览人数:

各位老师: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推荐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家库备选专家的通知要求,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专家信息登记表填完以后发至:gbzkj@yeah.net,联系人:章可军,电话:86843563。

公司办公室

二O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附:省科技厅通知

各有关专家、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改革的意见,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已开始面向各地、各单位公开征集创新基金专家库备选专家。请我省有关单位符合专家征集条件、并愿意参与创新基金项目咨询和评审工作的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踊跃申报,并填写备选专家信息登记表和汇总表于11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我厅。已经是创新基金专家库的专家需要重新填报。

联系人:

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毛秀珍 电话:0571-8705408187056385

Emailmxz@zjinfo.gov.cn; cxjj@zjinfo.gov.cn

省科技厅高新处杨陈华 朱祖超 电话:0571-8505670285111686

附件:关于征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家库备选专家的函(国科企金便字〔20131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专家库备选专家信息登记表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专家库备选专家汇总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3114

附件:

关于征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家库备选专家的函

国科企金便字[2013]1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创新基金管理改革的意见,为满足创新基金管理工作需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对创新基金工作系统及专家库进行相应调整,请各有关单位协助推荐本地区(部门、系统)技术及财务专家,作为创新基金工作系统专家库备选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推荐原则

请各推荐单位结合本地区创新基金管理工作基础、产业特色、高校及科研人才资源,推荐关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专业能力强,热心科技事业发展,愿意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咨询和评审工作的专家。推荐原则如下:

1.按照创新基金优先支持技术领域和细分专业方向,推荐具有专业技术背景及经验、熟悉行业发展情况的专家。

2.优先推荐有产学研合作背景的高校、院所技术专家,或本地区知名企业高级技术及管理专家。

3.熟悉国家相关科技政策,了解国家或地方科技管理工作,参与过省级或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评审或咨询工作。

二、专家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诚实守信,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有良好的个人品行;

3. 良好的执业道德,能够坚持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项目;

4. 年富力强,能够保证参加评审和咨询工作时间。

(二)技术专家条件

1. 具有良好的专业技术背景,在相应领域从事工作或科研10年以上,熟悉本领域国内外发展的技术水平和总体情况。

2. 具有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行业或技术背景特别突出的年龄可放宽至65岁。

(三)财务专家条件

1. 具有财务、会计、技术经济、投资评价等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以及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价工作经验;

2. 具有财务、会计、经济等专业高级职称,或长期从事财经工作的高级工程师,或具有三年以上创业投资经验的管理人员,或获得财经系列中级职称5年以上且具有注册会计团队格的会计师、经济师;

3.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三、推荐上报和专家确定

(一)推荐上报

请各推荐单位对拟推荐专家进行审核把关,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专家库备选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专家库备选专家汇总表》(附件二)(附件可以通过创新基金网站www.innofund.gov.cn下载)。并于2013118日前将推荐函和相关附表一并寄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相关附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专家确定

1. 基金管理中心对各地推荐专家进行汇总及资格审核,综合考虑技术领域分布和地区分布等原则,确定入库专家人选,并通知各推荐单位和入库专家。

2. 拟入库专家按相关要求在指定网络系统注册专家信息,并打印纸制表格,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统一寄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庞林花 周迎

联系电话:010-88656223 88656222

真:010-88656224

邮寄地址:北京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 科技部火炬中心创新基金审理处
  邮政编码:100045

电子邮箱:panglh@ctp.gov.cn zhouy@ct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