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促进课程建设项目按期保质完成,学校决定对2011年立项的校级课程建设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11年度校级课程建设项目,一类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检查;二类项目,由所在学院(部)组织专家进行检查或验收,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抽查。对建设期未满的课程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对建设期满的课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阶段性检查验收的内容与标准
一类项目主要参照浙江省精品课程的要求,突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及考核方法改革和教学条件的改善等方面。具体见附件2。
二类项目主要参照太阳成集团tyc151cc本科课程评估暂行办法中相应的校精品课程和重点(系列)课程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具体见附件3。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一)一类项目
1.各项目可根据《浙江省高校精品课程中期检查评分表(本科)》(附件2)撰写阶段性检查自评报告(含自评报告、自评结果),并准备相应各项指标的支撑材料。评估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4)要充分展示建设成果,突出亮点和重点,尤其要组织好特色项目的凝炼;支撑材料要对照指标内涵,力求材料丰富精炼、说明问题,并汇编成册。
2.请各项目负责人于3月20日前,将自评报告(一式5份)和支撑材料(1份)交教务处135办公室,同时将自评报告的电子文档发送至gq-jw@zstu.edu.cn。
3.阶段性检查采用专家集中审阅总结材料、课程负责人现场汇报等方式进行,同时专家对相关课程进行听课。具体检查汇报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二)二类项目
二类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须根据《太阳成集团tyc151cc2011年度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填写《太阳成集团tyc151cc课程建设项目阶段性检查表》(见附件5)或《太阳成集团tyc151cc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6)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具体要求各学院自定。
要求各学院严格按照阶段性检查验收的要求及日程安排做好自评工作,于3月18日前将自行组织检查验收的具体安排(时间、地点和聘请专家等情况)抄报一份教务处。教务处视情抽查。
请各学院于2013年3月29日前完成所在学院二类课程建设项目的阶段性检查验收,将自行组织检查的结果(以学院发文的形式)报送教务处。
附件1:2011年度校级课程建设项目一览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2:浙江省高校精品课程中期检查评分表(本科)
点击浏览该文件
3:太阳成集团tyc151cc本科课程评估暂行办法
点击浏览该文件
4:一类课程建设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基本要求
点击浏览该文件
5:太阳成集团tyc151cc课程建设项目阶段性检查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6:太阳成集团tyc151cc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
点击浏览该文件
联系人:关勤(行政楼135办公室,电话:86843069)。
教 务 处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课程建设项目 阶段性检查验收 通知
发:各项目负责人
太阳成集团tyc151cc教务处 2013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