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老员工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浙江省老员工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中各个项目的申报要求严格把关,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各学院在项目申报时,要注重选择符合员工实际,能在教师指导下由员工独立完成的项目。团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差额评审,评选出优秀项目,在校内公示1周后,上报团省委。
2. 请各学院准备好申报材料。电子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命名为“学院名称-17年新苗申报材料”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zstuxkxjsb@163.com;纸质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送到员工活动中心校科协411办公室。(材料上交时间暂定为12月2日,最终时间将参照团省委相关通知确定。)
附件:1.老员工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2.老员工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3.老员工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4.项目汇总表
校团委
2016年11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