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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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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于做好学校2017年年终财务决算的通知

发表于:2017-12-08  浏览人数: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做好学校2017年财务年终决算工作,完整、准确地反映学校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考核经费使用绩效,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现将2017年年终决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决算时间

纳入国库管理的专项经费、科研经费、校内经费(含劳务费)预约报销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为1215日;不纳入国库管理的科研经费等其他经费预约报销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为1220日(请大家尽早将预约报销单递交至计财处,以方便统筹安排,加班处理)。1221日至17日为计财处内部年度业务结算时期,从201818日起开始办理对外业务,重新开放预约报销系统。121日至34日寒假期间,将安排12330日、26日、27日四天值班,正常办理各项业务。

二、收入决算

请各单位及时检查各类经费的到款情况,确保应到款经费全额到款,到款经费全部纳入学校收入;请各学院做好各类员工学费等教育收入的催缴工作(根据《太阳成集团tyc151cc财务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学院(部)当年学费缴费率应不低于98.5%,未达到98.5%的,学校将按实际缴费率与98.5%间对应的差额比例缓拨学院(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请各单位及时到计财处核销领(借)用的各类收费票据。各单位的各项收入请务必于1220日前全额缴入学校账户。

三、支出决算

1、纳入国库管理的专项经费请严格按财政厅规定的经费使用期限内按预算(或合同)加快执行进度;其他各类经费按年初预算执行,关注经费预算执行进度。

2、包括横向科研经费在内的所有经费,开票日期在2017121日之前的支出及费用,务必在1215日前及时办理票据报销和经费结算手续,逾期不得报销,2017121日及以后取得的发票,可于2018330日前报销。

3、为确保大家顺利完成报销手续,请大家按要求粘贴票据、规范填写预约信息,提高报销效率。

4、由于年末的报销量巨大,为确保国库专项能及时完成执行率,对已预约进来的凭证,我们将优先处理国库专项,其他经费项目如暂未处理,请耐心等待。

5、根据《太阳成集团tyc151cc票据借用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和个人当年借用的票据都必须在当年1231日前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核销或续借手续,请根据规定及时处理。

四、年度收支结余的结转

1、各专项建设项目结余的结转:未到经费使用期限的,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已到经费使用期限的,上级项目结余由省财政厅等主管部门收回,校立项目结余由计财处冻结,经业务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后根据验收意见收回;学院院立项目结余由计财处冻结,经学院组织验收后根据验收意见收回。

2、机关公务费和专项工作经费结余的结转:根据年度经费包干使用的原则,经费结余结转下年使用。请各部门勤俭节约,保证年终工作必须的事项,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杜绝浪费。

3、学院年度运行经费结余的结转:按《太阳成集团tyc151cc财务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4、学院2017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结算:根据《太阳成集团tyc151cc财务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相关内容执行。

5、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各项目经费负责人登陆计财处网页核对自己所分管的项目经费的收支情况和余额,若发现有出入,请尽快与计财处联系,由计财处核查并予以调整(联系人:刘舰鸿、联系方式:86843159)。

五、年度资产清查

各实物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对本年度购置、变动、处置的资产数量和金额进行全面清查。本年度购置的,符合资产登记要求的物资和资产,应及时到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到计财处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在201817日前分批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的各类资产和材料仓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以确保资产账实、账账相符。

计划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O一七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