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内部网   |  返回旧版
首页 >> 团队建设 >> 工作动态 >> 正文

工作动态

太阳成集团tyc151cc关于开展第六届浙江省功勋教师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13-06-09  浏览人数: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做好第六届浙江省功勋教师候选人推荐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要求开展第六届浙江省功勋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第六届浙江省功勋教师候选人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范围

浙江省功勋教师原则上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在职人员(在浙两院院士除外)中推荐。

(二)推荐条件

浙江省功勋教师应具有高尚的师德,学术行为端正,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在本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高深的学术造诣。具体条件是:

1、积极贯彻科学发展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求真务实,锐意改革,受到师生的广泛敬重和信赖,能展现新时期人民教育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辉形象,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追求轻负高质,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坚守在教学一线,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卓著。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推进课程改革和公司产品改革、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方面成绩突出。

4、治学严谨,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科研水平,在公司产品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成果具有较高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省内乃至全国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

二、推荐名额

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不限名额;学校根据教育厅的要求在各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审定并推荐1名。

、推荐程序和要求

请各部门根据推荐条件,认真做好浙江省功勋教师的组织推荐工作;人事处对部门推荐名单初审后报公司党委审定,经公示后上报浙江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

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部门2013618日前将《第六届浙江省功勋教师推荐表》(附件)纸质稿1及电子稿报送人事处综合科。

联系人:人事处李雄,联系电话:8684304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