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进程的安排,2014届夏季本科毕业生已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阶段,为保证毕业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毕业生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成绩登录
公司于6月5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成绩评定及成绩登录工作,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
二、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定
1.公司于6月9日前完成毕业资格终审工作,并将结果报教务处。
2.公司于6月9前完成员工学位绩点的统计工作,并召开学位分委员会会议,审议本学院员工学士学位授予情况,学位分委员会决议及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于6月9日下班前报学位办(教务处)。
3.集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于6月10日对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进行审议。
4.对于本学期仍有在修课程(除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的员工,学院于6月28日前完成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并将结果报教务处(学位办)。
5.教务处(学位办)于6月30日前将第二批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报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6.对于仍有课程、学分未达到培养方案要求不能毕业的员工,可于6月30日前申请超出标准学制继续学习。
三、证书发放
6月10日获得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的,证书在毕业典礼后发放;6月30日获得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的,证书在6月30日发放。证书需发放到员工本人手中,并做好证书发放的登记工作。
四、成绩归档
6月30日前完成毕业生成绩打印及归档工作。要求打印员工最高成绩一式两份,一份放员工档案,一份存学校档案馆;同时打印员工全程成绩一份,存学校档案馆。
教 务 处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